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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件内容

信件情况
标题 关于价格评估资质的报备证明
写信人 毛** 写信情况 2018-12-24
信件状态 已办理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个人办理一家价格评估公司,根据《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需要在贵单位办理价格评估资质报备证明,经过多处咨询,不知道在哪个部门办理,望尊敬的领导在百忙之中能抽时间给予解决。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结日期 2019-01-23
回复内容

经查阅相关资料,请示省发改委相关部门,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32号令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印发的《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四条规定“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实行等级制。根据价格评估机构具备的条件分为甲级、乙级、丙级。甲级价格评估机构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价格评估工作;乙级价格评估机构可在机构所在地的省级(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价格评估工作;丙级价格评估机构可在机构所在地的市(地)、县范围内开展价格评估工作。甲级、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受理和初审,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此令已于2016年2月3日《国务院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0号文件废止。

故此,该同志反映的办理价格评估公司一事,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我局无出具资质报备证明的职能。

附件:1、发改委32号令;2;国发【2016】10号文件打印件。


办理方式 电话回复,邮件回复,公开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