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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件内容

信件情况
标题 关于金都宁苑收费问题
写信人 梁** 写信情况 2020-01-02
信件状态 已办理
信件内容
您们好!我们是购买宁县新宁镇新区金都宁苑楼房的消费者,现收取以下费用1.装修垃圾清运费240元。2.电梯上料费300元。3.垃圾处理费36元。4.物业服务费每平米1.10元。5.公用能耗费每平米0.4元。第四项和第五项都是按年交。6.天然气入户安装材料费2700元。7.天然气报警器,电磁阀,300元。8.维修基金总房费的百分之3.(这个是直接交到房管局的)9.供热分户计量表及安装费1010元请问以上费用收取是否合理?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结日期 2020-01-07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庆阳市发改委网《关于金都宁苑收费问题》收悉。根据《甘肃省物业服务管理办法》和《甘肃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您所反映物业收费事宜,请咨询宁县发改部门。

专此答复,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办理方式 电话回复,公开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