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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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金都宁苑收费问题 | ||
写信人 | 梁** | 写信情况 | 2020-01-02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信件内容 |
您们好!我们是购买宁县新宁镇新区金都宁苑楼房的消费者,现收取以下费用1.装修垃圾清运费240元。2.电梯上料费300元。3.垃圾处理费36元。4.物业服务费每平米1.10元。5.公用能耗费每平米0.4元。第四项和第五项都是按年交。6.天然气入户安装材料费2700元。7.天然气报警器,电磁阀,300元。8.维修基金总房费的百分之3.(这个是直接交到房管局的)9.供热分户计量表及安装费1010元请问以上费用收取是否合理?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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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办结日期 | 2020-01-07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庆阳市发改委网《关于金都宁苑收费问题》收悉。根据《甘肃省物业服务管理办法》和《甘肃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您所反映物业收费事宜,请咨询宁县发改部门。 专此答复,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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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电话回复,公开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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