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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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19–2020年供暖时间 供暖收费标准 | ||
写信人 | 武** | 写信情况 | 2020-03-28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是庆阳市宁县和盛镇和谐家园的住户。我们这里连续两年收费每平米21元,没有政府补贴。供暖时间是11月1日至下一秒3月30日。实际停暖时间是3月20日。不知道是否合理。请问我们庆阳市是怎么规定的。谢谢。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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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办结日期 | 2020-03-31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信件咨询函收悉。根据《甘肃省定价目录》规定,市(州)政府所在地供热价格定价部门为市(州)人民政府;县区辖区内供热价格定价部门为县区人民政府。据此,庆阳市宁县和盛镇和谐家园小区供热价格定价部门为宁县人民政府,建议您向宁县价格主管部门咨询相关事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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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电话回复,公开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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