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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件内容

信件情况
标题 诚鑫世纪城邦客物业收水费增加水损的问题
写信人 ya** 写信情况 2022-05-30
信件状态 已办理
信件内容
我在诚鑫世纪城小区居住,这次交水费时,物业上说物价部门审批的居民生活用水是每立方4.45元,但世纪城邦客物业有收取水费时不按这个执行,每立方除收取4.45元外,每方另加收水损2.05元,加起来每立方收费6.5元,加收的水损是不是合理,他们物业上说这是你们物价部门让收的,我买了30方水,加收了61元的水损耗费,请问物价部门,这些损耗的水那里去了,在那里抽砂的,如果水这样损耗,庆阳市都让水损淹死了。这些水损收的是不是合理,为啥要让居民承担这些不合理的费用,请给个答复,谢谢!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结日期 2022-06-07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杨先生:

您好,现将您反映的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20105月,委印发《关于调整西峰城区供水价格的批复》(庆市发改〔2010212号),核定西峰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3.2/立方米居民终端水价由自来水价格(3.2元/立方米)、代收水资源费(0.2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95元/立方米)三部分构成,为4.35元/立方米。您所反映的问题中涉及物业管理区域的供水设施二次转供能源费的问题,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甘发改服务〔2013〕2188号)第二一十条“……对供水、供电等动力设备发生的二次转供能力费用由市州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关于规范全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庆市发改〔2020〕7号)中规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供水设施二次转供能源费,按实际用水量每立方米0.10元收取。因此,您所缴4.45元/立方米水费属于合理收费。  

对于您反映诚鑫世纪城邦客物业按实际用水量额外收取2.05元/立方米的水损耗费,建议您直接拨打0934-12315价格举报电话,由市场监管部门对该物业公司是否存在违规加价行为进一步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感谢您的留言,也欢迎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民生服务价格工作。


办理方式 电话回复,公开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