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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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物业管理收费的标准及服务范围 | ||
| 写信人 | 李** | 写信情况 | 2026-01-05 |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是西峰区董志镇丽景家园二期公园首府业主,2026年1月6日我被庆阳天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起诉,原因是物业费没有交纳,我有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第一有没有针对丽景家园二期的物业核定标准,第二物业管理的范围有没有顶楼漏水维修,维修没有处理及时,导致大面积漏水物业有责任吗。第三业主因漏水问题没有处理被物业起诉需要足额交纳物业吗。盼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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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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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市发展改革委 | 办结日期 | 2026-01-16 |
| 回复内容 |
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西峰区丽景家园“顶楼漏水维修”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号)要求,经五届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通过,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庆阳市物业管理办法》《西峰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文件明确“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具备协商议价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在与业主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人在服务合同中约定。业主自愿选择或委托物业服务人提供《物业服务合同》规定内容以外的服务项目,双方按照市场原则确定服务收费标准。” 丽景家园于2021年3月在街办和社区指导下成立业主委员会,2022年4月24日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管理委托合同,合同约定丽景家园小区物业费收费标准为0.5元每平方,公园首府高层小区物业费收费标准为1.5元每平方。关于业主反映楼顶漏水现象,经物业检查为楼顶沙化、防水层开裂所致,局部修补不能解决问题,需申请维修基金进行维修。物业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31日、2023年11月23日向西峰区住建部门报送了关于楼顶漏水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维修楼顶的申请,因申请维修基金小区较多,目前正在按顺序进行维修。涉及物业服务具体范围及维修基金申请及批复事宜,建议您向行业主管部门暨住建部门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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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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