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
按照国家和省上关于天然气增值税率下降,天然气销售价格相应下调的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经汇报市政府同意,决定降低我市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19年4月1日起,西峰城区居民用气价格由1.9元/立方米调整为1.89元/ 立方米;工商业用气价格由2.5元/立方米调整为2.49元/立方米;集中供热用气价格由2.0元/立方米调整为1.99元/立方米。居民用气阶梯气价继续按1:1.2:1.5的比例分级递增,其中:第一档用气价格按1.89元/立方米执行,第二档用气价格按2.27元/立方米执行,第三档用气价格按2.84元/立方米执行。阶梯气量及其他有关要求仍按《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峰城区居民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庆市发改〔2015〕922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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