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保障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受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影响,今年以来,我市食品价格较去年同期出现上涨。为保障特殊时期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市严格按照省上要求,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城乡困难群众发放2—3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共计1373.96万元,其中:向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1227.15万元,人均发放标准3月比2月份提高116.17%,惠及39.02万人次;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发放143.99万元,人均发放标准3月比2月份提高107.48%,惠及3.17万人次;向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2.82万元,人均发放标准3月比2月份提高107.48%,惠及663人次,截止5月底已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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