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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市发展改革委全面做好《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审核发证工作

来源:物资储备科 发布时间:2022-10-26 11:05:5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统筹做好全省货运物流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市发展改革委安排专人负责,全面做好我市政府储备物资和能源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审核发证工作。

      《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实行“首问责任制”,按照“谁受理、谁发放”的原则,及时审核申请人资料,并向申请人核发《通行证》。申请人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第一时间告知申请人完善资料并重新提交审核。

       自2022年10月21日起,我委已核发《通行证》百余份。做到“应申尽申、应发尽发”,确保通行证发放时效满足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