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关于拟实施差别电价企业名单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10 08:48:0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甘肃省高耗能行业执行差别电价管理办法》(甘发改产业规[2021]47号)文件精神,经甄别核查,现将我市具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规定的允许类两户企业名单及装备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10日至8月15日。附件:2021年铁合金等八个高耗能行业执行差别电价企业名单.xls联系电话:0934—8612666 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10日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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