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1项
反馈问题:庆阳市部分县(区)和部门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上存在上热下冷、层层递减的情形。个别干部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在加快建设现代化综合新形势、新业态下的新问题,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县(区)之间沟通衔接不畅、协作性差领导干部重发展、轻保护的思想有所抬头,抓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存在敷衍应对、推诿扯皮、得过且过的情况。
整改目标: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双轮驱动”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自觉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整改情况:一是抓组织领导,工作安排部署到位。为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党组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任务,及时认真学习相关会议精神和省、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指示批示精神。二是抓学习教育,思想基础夯实到位。年初,我委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纳入《2022年市发展改革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专题进行学习。全年共组织学习4次,其中理论中心专题学习3次,党组会专题研究1次。三是抓网络宣传,环保氛围营造到位。在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及时发布中央、省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并及时解读有关政策,进一步加大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营造了关注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整改结论:整改已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8613120
联系地址:庆阳市庆州西路1号庆阳市人民政府322室
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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