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5 11:28:0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开展全国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评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监认函【2023】99号),拟推荐庆阳市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队为全国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1日,公示期如对该单位推荐评选全国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有意见者,请及时向市发改委反映。联系电话:8613120 13993402340 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5日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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