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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1-16 17:25:23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市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认真对照《2022年庆阳市依法治市工作要点》《2022年庆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以推进规范化建设为牵引,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加强法制监督,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始终坚持领导带头学。委主要领导带头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列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进行深入解读,班子成员交流心得,通过再学习、再讨论,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不断开创新时代法治建设新局面。

二是持续加强支部集中学。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学习教育制度化,机关党委要求各支部学深悟透报告全文,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伟大思想旗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高质量发展中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工作中找好结合点,奋力争取高水平推进平安庆阳法治庆阳建设。

三是聚焦重点业务深入学。为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我委将新实施的《信访工作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强调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请专家对《信访工作条例》主要内容进行深入解读,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依法依规解决问题,强化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妥善解决。

二、全面依法履行工作职能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切实促进职能作用发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根据《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要求,我委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完善决策论证制度。为使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达到全覆盖,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都通过委党组或委务会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责任追究机制。跟踪重大决策实施情况,通过民意反映、抽样调查、评估审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严格杜绝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决策规定的决策行为。严格界定规划决策过错责任追究范围,规范过错责任追究程序,把行政涉法风险控制在事前。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实行法制审查前置制度,未经法制部门审查的事项不上会、不签批,切实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审、有错必纠,切实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二是坚持民主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一律提交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参会。做到会前充分沟通酝酿,会上每位成员明确表态、主要领导末位发言。按法定职责和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针对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三是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重点明确了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有力规范了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认真对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粮食流通行政许可、处罚等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通过梳理,确定粮食流通处罚事项5项,明确了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违法程度、违法情节和处罚裁量标准,绘制了流程图。完善充实了粮食流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库、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抽查工作计划任务库和抽查工作细则“四库一细则”,并在信用中国(甘肃)网“执法信息公示采集系统”和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向社会进行了公示。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坚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事前、事中、事后公示。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不断加强执法装备建设,购置了执法记录仪,加强了执法过程记录工作。明确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同时,不断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明确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有力确保了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严格行政处罚、法制审查及行政执法事先告知等制度,对所有案卷及处罚告知执法流程全程审核把关,确保了严格规范公平执法。针对我市涉政府产权中的一些重点难点案件,明确主体责任,实行挂牌督办。

四是强化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委门户网站,完成政务公开年度任务和重要信息公开工作。梳理整合可利用的各类政务公开平台,与我委需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相匹配,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做到政务公开及时准确。严格按照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收到3件法人、公民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及时作出了回复处理。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我委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聘请公益法律顾问在出台重要决策文件和签订重大合同前,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并积极探索发挥法律顾问在我委日常事务中的服务和指导作用,有效降低决策风险,提高我委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

三、着力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认真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组织筹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和工作推进会议,制定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规则,起草《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和20个专项小组工作方案,为推动落实市委工作部署提供有效保障。聚焦营商环境评价18个一级指标、87个二级指标持续发力,各项指标稳步提升、均有进步。全市行政许可事项“网办率”达到99.39%,“全程网办率”达到98.79%,依申请“平均跑动次数”0.04次,“即办件率”达到75.36%,“精细化梳理事项占比”达到100%。

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推行项目审批“一网通办”在线办理,优化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流程、下放审批权限、强化过程监管,加快项目生成落地,全市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项目1743个,申报金额2101.54亿元。

三是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国、省、市安排部署,深入贯彻《甘肃省社会信用条例》,对标对表市委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任务清单,紧盯优化营商环境目标任务,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平台网站建设,深入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充分发挥“甘肃信易贷”平台作用,全力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创新事前、加强事中、完善事后各环节信用监管,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全市累计入驻信“甘肃信易贷”平台企业数量达到12720户,较上年增长约86倍,授信金额达到16.13亿元。通过“信用中国协同工作平台”修复失信行为260余条。11月份城市信用监测综合指数在全国261个地级市中排名第148位,较10月份上升50个位次。

四是强化市场监督检查。联合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取消行业领域接入工程收费2项,减负金额达2433.86万元。

2022年,我委认真履行了各项工作职能,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还比较单一,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丰富;二是干部法治观念有待加强,法治学习的深度广度有待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国家、省、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任务,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持续强化法治思维。持续学深学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全委树立法治思维,强化行政执法质量意识、依法决策意识,发挥公职律师“辐射效应”,推动全委行政执法、行政决策透明、规范、合法、公正。

二是持续强化监督制约。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审计和监察机关的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人大询问或质询;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持续健全并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及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效能建设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三是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委党员干部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继续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宣传方式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发展改革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引导群众和企业更加懂法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