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法治信仰构建人与自然和谐新局面
32px
22px
18px
- 12px
- 14px
- 16px
- 18px
- 20px
- 22px
- 24px
- 26px
- 28px
- 30px
- 32px
- 34px
- 36px
- 38px
- 40px
- 42px
- 44px
- 46px
- 48px
- 50px
新冠肺炎疫情引起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广泛关注。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将增加列入常委会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这意味着,我国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从而加大打击和惩治乱捕滥食野生动物行为的力度,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有着较为复杂的原因,一是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外野生动物保护力度薄弱。二是我国不少地区仍存在着食用、消费各种野生动物的陋习,爱吃“野味”、崇尚“药补”等现象较为突出,野生动物交易存在一定的市场,导致野生动物经营者铤而走险、知法犯法。对此,提出以下三方面建议:
一、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体系。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直接涉及野生动物的法律主要包括《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其中,《野生动物保护法》经2016年修订,确立了“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管理”的原则,从猎捕、交易、利用、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各个环节做了严格规范,特别是针对滥食野生动物等突出问题,建立了一系列科学、合理的制度。在此基础上,建议探索建立野生动物利用黑名单制度,完善野生动物保护信息公开和监督制度。健全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举报机制,积极吸纳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汇聚野生动物保护合力。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倡守法、文明理念,在全社会形成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监管力度
既要加大立法、执法、普法工作力度,也要强化执法监督力度,坚持统筹联动、多方协同,形成整治合力。要严格依照《刑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实现对相关犯罪“从猎捕杀害到餐桌”的全链条惩治。特别是非法经营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知道或应当知道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购买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
三、树立法治信仰。在全民致富的年代,进入新生活的中国人究竟有无信仰一直是备受争议的话题。对当前社会病态的调查中,60.2%人完全认同“信仰缺失、道德沦丧”是普遍的“社会病”;27.5%的人表示“比较认同”;6.8%的人“不太认同”;仅有5.2%的人“不认同”。从以上数字可以看出,很多中国人没有信仰。所以,什么都敢吃,哪怕是濒临灭绝的物种。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刻在公民的内心里”。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今天,我们不缺法律和政策,不缺机构和人员,也不缺经费和装备,缺的就是责任感、使命感和法治精神。因此,我们需要的是树立信仰法治,保护国家重点野生动物,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局面。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