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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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和业态也在不断优化完善,有力助推了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一、探索发展新模式。一是采取“党组织+合作社+农户”模式,将村党组织优势同合作社经济优势以及群众的能动性相结合,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党支部成员代表村集体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和群众以集体土地、资金、劳动力等入股,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构建村集体与农民群众的经济联结纽带,整合碎片化资源要素,构建利益共同体,抱团发展、规模经营。二是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所有资产进行统一经营管理,开发利用符合规定的集体土地资源,拓宽集体经济发展空间和渠道。三是积极创办集体经济公司,鼓励承接建设政府投资的农村农业项目,创办代种代收、烘干储藏、物流运输、网上交易等综合性托管服务实体,增加服务收入。
二、拓宽发展主渠道。一是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资产相关制度,在完善“三资”管理台账的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基础上,积极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培植村集体经济增长点。二是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组建监管机构,制定交易办法,明确交易品类,积极为有需求的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交易咨询、项目推介、法律服务、资产处置服务、信息服务、抵押融资和变更登记等服务。三是对集体房屋、农用机械、小型设施等,实行租赁或承包经营,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引导村集体将土地、林地、荒地等经营性资产使用权和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入股,通过股权纽带盘活资源,发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经济;鼓励村集体将资产、资金等入股经营主体和市县重点产业项目,购买优质国企股权,发展乡村旅游、红色旅游、休闲农业及牛羊猪鸡果草菜药等特色产业,进一步增强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实现持续稳定增收,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三、健全市场主体地位。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规,明确市场主体地位,实现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系统与市场监管部门的管理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对村级实施的道路、水利、公共设施等建设项目,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参与,提高村集体盈利能力和经济收入。对发展滞后的村,通过项目带动特色产业发展,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激活村集体经济“活血造血”功能,有效解决村集体经济家底薄弱的问题,实现村集体资本积累和可持续发展。
四、规范组织运营监管。健全村“两委”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理分工、协同配合的组织管理体系。强化经营管理能力的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和综合管理能力,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加强资产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充分发挥集体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职责。严格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对各级政府奖励、捐赠、补助村集体的资金资产,严格明晰产权,规范投资渠道。
五、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加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在乡村振兴考核范畴的比重,严格考核评价,落实责任追究,压实监督责任,督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指导制定发展集体经济规划,明确用地安排、资金项目、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探索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基层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与乡村干部职务晋升、职称评审、评优选先挂钩,着力激发各级党员干部工作热情。二是及时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风险隐患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逐条逐项分析研判,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推动问题整改,消除风险隐患。三是争取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经费、农村集体经济审济工作经费和“三资”委托代理机构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保障所需经费,确保农村审计、民主理财、财务公开、人员培训、网络监管平台运行等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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