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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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4项
反馈问题:一些县(区)和部门没有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一体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靠得不实,动真碰硬决心不够,没有完全做到“三管三必须”,导致一些行业领域生态环境问题多发频发,整改成果没有得到有效巩固,甚至有个别问题反弹回潮。
整改目标: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三管三必须”责任,强化县(区)、部门协作联动,确保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全面整改到位,整改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三管三必须”(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责任,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一体推进,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二是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发展改革工作全过程,每半年、全年分别向市环委会报告我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三是为做好我委2022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制定了《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提出总体目标,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成立了市发展改革委2022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定期开展问题排查,及时解决存在的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确保全面完成排查整治相关工作。
整改结论:整改已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8613120
联系地址:庆阳市庆州西路1号庆阳市人民政府322室
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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