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进一步完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价格机制规范物业服务收费
为进一步完善全市物业服务收费政策,规范物业服务价费管理,维护物业市场秩序。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甘发改服务〔2013〕2188号)和《庆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市发展改革委结合全市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庆阳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暂行)》,明确了普通住宅物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高级公寓、写字楼、别墅、度假村、商业综合体等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确定西峰城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庆阳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暂行)》执行,浮动比例不超过15%,并于2020年1月8日起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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