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第四届四次会议第13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冯天宝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四届四次会议所提的《关于大力支持老龄产业发展的提案》(第132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您提到完善老龄产业发展体系,这个问题也是市委、市政府关心并下大力气解决的事项,近几年先后出台了《庆阳市医养结合工作试点办法的通知》(庆政办发〔2017〕195号)、《“健康庆阳2030”规划》(庆办发〔2017〕18号)、《庆阳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工作实施方案》(庆政办发〔2018〕23号)、《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庆政办发〔2018〕131号)、《庆阳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庆市民发〔2020〕40号)等政策性文件,为推动老龄事业及产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十四五”期间,国家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从关注场所向关注服务转变,要求建立以家庭照顾为基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服务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其次,关于支持社会养老机构发展,在做好“保基本、兜底线”的基础上,我们会同市民政局、卫健委转发了《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修订版)》(庆市发改〔2019〕281号),将推动增加普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带动作用和地方政府引导作用,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积极性。我市当前养老机构仍以公办为主,为促进我市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十三五”期间共争取正宁县宫河中心敬老院、正宁县福利服务中心、镇原县太平中心敬老院、镇原县县城中心敬老院、西峰区显胜敬老院、西峰区肖金敬老院、合水县养老示范基地、环县洪德中心敬老院等8所敬老院老年公寓楼项目,总投资7050万元,争取中、省投资6633万元。
再次,深化养老服务改革。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庆市民发〔2018〕149号)的要求,继续探索放宽行业准入,简化医养结合机构设立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办理;争取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等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等。您提到的公办养老机构在坚持公益属性的基础上,确定保障范围,其余床位向社会开放,收益用于支持兜底保障对象的养老服务,这项工作已经在福利院有序开展,待进一步完善后将全面推广。
最后,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目前,全市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672人,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的109人。但受机构编制因素制约,现有的养老服务设施服务人员短缺,且护理人员普遍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今后,将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推行养老护理员分级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鼓励全市职业院校,在基础条件达标的前提下,积极向上申请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开设相关课程,以培养更多专业人才。
感谢您对庆阳市老龄产业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您继续对庆阳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12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