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慕瑶代表:
您在庆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关于规范天然气商业用户接口费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依据《甘肃省定价目录》,已建成住宅燃气工程安装费标准授权市州人民政府定价。非住宅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19〕647号)精神,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供需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因此,商业用户天然气安装材料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不属于政府定价范畴。
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一如既往地重视价格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利益。
联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科
联系电话:8615473
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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