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人大代表1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齐文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县级应急物资储备中心的建议》收悉。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应急物资储备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按照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我市民政部门“救灾物资储备职能”划转至发改(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承担应急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由于我市市、县均未设立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库),应急物资储备委托粮食储备企业代管或聘用企业人员进行管理,物资储备体制机制有待加强和完善。
二、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今年2月,中共庆阳市委办公室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办发〔2023〕13号)出台了《庆阳市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为我市物资储备管理指明了方向,尤其在加强储备管理保障方面,《方案》明确提出了“物资储备仓库作为具体承储主体,履行储备物资、国有资产管理、安全生产的责任,明确市县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机构”的要求。
三、物资储备体制机制建设总体目标
按照《庆阳市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到2025年,储备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显著进展,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制度初步建立,多层次、多元化储备体系基本形成,储备实力更好满足安全保障需要,储备能力更好遂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任务。
到2035年,储备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储备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还请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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